question-icon 实行犯可能是胁从犯吗,胁从犯的司法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我最近涉及一个案子,在这个案子里有人直接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他称自己是被胁迫的。我就想知道像这种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犯有没有可能是胁从犯啊?另外,法律上对于胁从犯是怎么认定的呢,有啥标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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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胁从犯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实行犯是否可能是胁从犯以及胁从犯的司法认定标准之前,我们先明确实行犯和胁从犯的概念。实行犯,简单来说,就是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他们的行为是犯罪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而胁从犯是指在他人胁迫下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那么,实行犯有可能是胁从犯吗?答案是肯定的。在现实的犯罪场景中,存在这样的情况:某人虽然直接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他并非出于主动意愿,而是受到了他人的胁迫。比如,甲以杀害乙的家人相威胁,逼迫乙去盗窃某商店,乙在这种强大的精神强制下,不得不去实施盗窃行为。这里的乙就是直接实施盗窃行为的实行犯,但同时也是在胁迫下参与犯罪的胁从犯。接下来,我们看看胁从犯的司法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认定胁从犯主要看“被胁迫”这一关键因素。所谓“被胁迫”,是指行为人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或者精神强制,以至于不敢反抗而参与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被胁迫”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一是胁迫的程度。胁迫必须达到足以使行为人产生恐惧心理,难以抗拒的程度。如果胁迫程度轻微,行为人完全有能力反抗却仍然实施犯罪行为,那就不能认定为胁从犯。例如,只是轻微的言语威胁,并没有对行为人造成实质性的精神压力,行为人自愿实施犯罪,这种情况就不符合胁从犯的认定条件。二是胁迫的现实性。胁迫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而不是行为人虚构或者想象出来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确实面临着他人实施胁迫行为的危险。三是行为人在被胁迫时的主观状态。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主观上是不愿意的,只是迫于胁迫而无奈为之。如果行为人原本就有犯罪意图,只是借被胁迫的借口实施犯罪,同样不能认定为胁从犯。总之,实行犯有可能是胁从犯,而认定胁从犯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胁迫的程度、现实性以及行为人的主观状态等多方面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适用法律,做到罪责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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