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损害时效能否延长三年?

我遭遇了人身损害,听人说人身损害时效能延长三年,可我不太确定。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人身损害时效真的可以延长三年吗?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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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不过,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从两年调整为三年。此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延续了这一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现在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可以适用三年这一规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并且,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一些法定事由而发生中断、中止的情况。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这些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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