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案后手机能归还吗?


在案件结案后,手机是否能归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查封、扣押”这个法律概念。查封、扣押是指司法机关对与案件有关的财物进行强制封存、扣留的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侦查、审理,以及在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在司法实践中,手机作为常见的电子设备,可能会存储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所以常常会被查封、扣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也就是说,如果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经过调查发现手机里的内容以及手机本身与案件没有关联,那么在确定这一事实后的三天内,相关部门就应该把手机归还给当事人。 然而,如果手机是案件的重要证据,并且需要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继续使用,比如作为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或者在上诉、再审等程序中可能还会涉及,那么手机可能不会立即归还。只有当整个司法程序完全结束,并且没有其他需要继续留存手机作为证据的情况时,才会考虑归还。 另外,如果手机本身是违法所得,例如通过盗窃、诈骗等犯罪手段获取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该手机会被依法收缴,不会归还给原持有人。如果手机是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比如利用手机进行联络实施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种情况下,手机也会被没收,不会归还。 综上所述,案件结案后手机能否归还取决于手机与案件的关联性、是否为违法所得或供犯罪所用等因素。当事人可以与负责该案件的司法机关进行沟通,了解手机的具体情况和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