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约定可以反悔吗?


婚前财产约定是否可以反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婚前财产约定是什么。简单来说,婚前财产约定就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对各自婚前以及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做出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婚前财产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约定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因为一旦签订,双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比如,双方约定了某套房产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就不能随意要求变更该约定。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反悔的。如果一方能证明在签订婚前财产约定时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对约定的内容存在错误认识,导致自己做出了违背真实意愿的表示;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即一方故意隐瞒真相或者通过威胁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约定,那么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