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诉讼费承担不服是否能上诉?

我打了一场官司,判决下来后,我对诉讼费承担这部分不太满意。我觉得法院判我承担的诉讼费不合理,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上诉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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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费上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规费的性质,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而其他诉讼费用则是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虽然该条没有明确提及诉讼费承担,但诉讼费承担是包含在判决、裁定内容之中的。 另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不过,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所以,如果在判决书、裁定书里对诉讼费承担进行了判定,并且当事人对整个判决、裁定不服,是可以按照上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期限提起上诉的,而不是单独针对诉讼费承担去上诉。在上诉过程中,上级法院会对整个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其中就包括对诉讼费承担判定是否合理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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