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离职违约金是否合法?


补充协议离职违约金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是合法的。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此时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要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比如公司花了5万元送员工去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5年,员工工作2年后离职,那公司要求员工支付不超过3万元的违约金可能就是合理合法的。 另一种合法情况是涉及竞业限制。如果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如果不属于上述法定情形,比如只是普通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单纯约定员工离职就要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是不合法的。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所以,判断补充协议离职违约金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相关概念: 专项培训: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有别于一般的岗前培训和普通业务培训。 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