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彩礼在离婚时需要退回吗?

我和另一半结婚时收了彩礼,现在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不知道当初的彩礼要不要退回。我们有办理结婚登记,也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但婚后家庭经济状况发生了变化。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彩礼是否需要退还,具体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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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需要退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收受彩礼的一方返还彩礼。这是因为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未办理登记意味着婚姻关系未得到法律认可,彩礼的给付目的未实现,收受方继续占有彩礼缺乏法律依据。 其次,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彩礼通常需要退还。这里的“共同生活”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后较长时间内,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相互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只是偶尔在一起居住,或者虽然居住在一起但并未真正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这种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未共同生活。 再者,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应当退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给付彩礼后,给付方因经济原因无法支付基本的生活费用、无法承担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等。 然而,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了,一般来说彩礼不需要退还。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彩礼的给付导致一方经济极为困难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等情况,法院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定部分退还彩礼。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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