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盈利今年亏损,已交的企业所得税还能退吗?
我家企业去年盈利,按规定交了企业所得税。但今年经营状况变差,出现了亏损。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去年已经交的企业所得税能不能退回来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政策,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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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当企业去年盈利并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而今年出现亏损时,已交的企业所得税是否能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用当年的亏损去弥补以前年度的盈利(在规定的年限内)。 如果企业今年的亏损可以用以前年度的盈利弥补,那么之前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有可能申请退还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企业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准确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如果发现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不过,企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过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理退税手续。 总的来说,去年盈利今年亏损,已交的企业所得税是存在退税可能的,但要依据税法规定,通过汇算清缴等程序来确定是否多缴以及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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