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是否可以申请居住权?
我是一套房子的产权人,最近想给自己或者别人在这套房子上设立居住权。但我不太清楚产权人有没有这个资格去申请居住权,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产权人到底可不可以申请居住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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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产权人是否可以申请居住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通俗来讲,居住权就是赋予特定人在他人住宅里居住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同时,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从这些法律条文来看,居住权通常是在他人住宅上设立。 不过,产权人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为自己或他人申请居住权的。对于为他人设立居住权,产权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与他人订立书面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从而为他人在自己的房屋上设立居住权。这就好比房东可以和租客约定一个长期的居住权利,并进行登记,只不过这里的居住权有更严格的法律规定和保障。 而产权人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在实践中虽然相对少见,但也是可行的。比如产权人把房屋所有权转让了,但希望自己还能继续在该房屋居住,就可以在转让房屋时与受让人约定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这样,即使房屋所有权转移了,产权人依然能基于居住权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 所以,产权人是可以申请居住权的,既可以为他人设立,也可以在符合一定情形下为自己设立,关键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书面合同并进行登记来完成居住权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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