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不是去哪个民政局都可以?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该去哪个民政局办理。我们俩户口不在一个地方,生活的城市又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所以想知道是不是随便找个民政局就能办离婚登记,具体有哪些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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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并不是去哪个民政局都可以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 法律规定的办理地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需要到夫妻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而不能随意选择其他地方的民政局。例如,男方常住户口在A市,女方常住户口在B市,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去A市或者B市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而不能去C市等其他与双方户口无关的地方办理。 ### 办理时需提交的材料 在去相应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一般来说,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户口簿和身份证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和户籍信息;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离婚协议书则是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 总之,在进行协议离婚时,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前往正确的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以确保离婚登记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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