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小汽车用于销售部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我们公司销售部门需要购进一辆小汽车用于日常业务出行,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购进小汽车产生的进项税能不能进行抵扣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首先,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可以将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这可以避免企业重复纳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对于购进小汽车用于销售部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购进的小汽车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并且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那么一般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销售部门的日常业务出行通常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购进的小汽车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只要购进的小汽车不是专用于上述不得抵扣的项目,且公司取得了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那么购进小汽车用于销售部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企业在进行进项税抵扣时,要注意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保存好相关的扣税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