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补缴是自己交钱吗?
我想了解下住房公积金补缴的费用承担问题。我所在单位之前有几个月没给我交公积金,现在说要补缴。我不太清楚这补缴的钱是我自己出,还是单位出,还是两者都要承担一部分,想弄明白这个费用到底该谁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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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补缴费用的承担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目的是为职工在购房、建房等住房相关方面提供资金支持。单位和职工缴存的公积金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导致住房公积金未按时足额缴存,需要进行补缴的,那么补缴费用通常由单位承担。比如单位经营困难、财务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漏缴,单位有责任将欠缴的公积金补齐,包括单位应缴存部分和之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但未缴存的部分。 要是由于职工个人的原因,比如工资计算错误等,导致公积金少缴需要补缴,职工个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缴费用。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相对较少,而且往往也需要单位配合进行操作。 如果是职工与单位就住房公积金补缴费用承担问题存在争议,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由管理中心进行调查和处理。管理中心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费用的承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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