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诺缴纳公积金但未缴纳该怎么办?
我入职时单位承诺会给我缴纳公积金,我才决定来这里工作。现在都工作半年多了,公积金一直没给我交。我想知道单位这样做是不是违法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当单位承诺缴纳公积金却未履行时,我们可以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和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应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同时,该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遇到单位承诺缴纳公积金却未缴纳的情况,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向单位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单位按照承诺和法律规定为自己补缴公积金。很多时候,通过友好协商能够解决问题。 若协商无果,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及能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以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确计算应补缴的公积金数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到投诉后,会对单位进行调查核实。 如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缴存,而单位逾期仍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法律的强制力,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单位承诺缴纳公积金却未缴纳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职工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