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是否可以追究第三者责任?

我刚和另一半离婚,后来发现婚姻期间他和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给我造成了很大伤害。我想知道,在离婚之后,我能不能追究这个第三者的责任呢?我该怎么做?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追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离婚后能否追究第三者责任,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从一般层面来说,目前并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可以对第三者进行民事追责。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这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它倡导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但这条规定更多是一种道德层面的倡导,并没有赋予配偶一方在离婚后直接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等责任的权利。 然而,如果第三者的行为涉及到一些特定的违法行为,那情况就不同了。比如,若第三者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原配偶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第三者和原配偶的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在婚姻期间,原配偶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离婚后原配偶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受赠的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一方无权单独处分。 综上所述,离婚后一般不能单纯因为第三者介入婚姻而追究其责任,但在第三者存在重婚或者非法接受夫妻共同财产等特定违法行为时,是可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追究其责任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