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实践中累犯是否可以减刑?


在探讨累犯是否可以减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累犯和减刑的概念。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而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对于累犯是否可以减刑,虽然累犯在法律上会受到从重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被剥夺了减刑的机会。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累犯减刑。只要累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减刑。不过,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累犯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司法机关在考量是否给予减刑以及减刑幅度时,会更加严格和谨慎。这是为了确保刑罚的执行能够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所以,累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减刑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会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