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到拘留通知后必须马上就去吗?

我收到了拘留通知,但是我这边还有一些紧急的事情没处理完,比如要安排下家里老人小孩的生活,还有工作上也有交接的事。我想知道收到拘留通知后是不是就得立刻去,能不能稍微缓一缓处理完这些事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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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拘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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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拘留通知后是否必须马上就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拘留的类型,在我国,拘留主要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一般情况下,被处罚人在收到行政拘留通知后,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拘留的。不过,如果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在这种情况下,被拘留人通常是要马上配合的,因为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应当制作拘留决定书,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同样,被拘留人一般也需要及时前往指定地点接受拘留。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收到拘留通知后是需要尽快配合的,但在某些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可以申请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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