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完住院手续不想住了是否还能退?

我之前身体不舒服,去医院办了住院手续。可现在感觉身体没那么严重了,不想住院了。但又不知道办完住院手续后还能不能退,会不会有什么限制或者麻烦,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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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院退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实际生活中,办完住院手续后不想住院了,通常情况下是可以退的。从法律层面来看,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实际上是与医院达成了一个医疗服务合同。这个合同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原则订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患者办理住院手续的行为,就相当于与医院以一种行为的方式订立了合同。同时,《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如果患者不想住院了,是可以和医院进行协商解除这个医疗服务合同的。 一般来说,医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退费事宜。如果医院还没有为患者提供实质性的医疗服务,例如没有进行检查、用药等,那么医院通常会全额退还患者缴纳的费用。但如果医院已经为患者开展了部分医疗服务,产生了相应的费用,那么这部分费用医院是有权扣除的,只会退还剩余的款项。 不过,在与医院协商退费的过程中,患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时向医院说明自己不想住院的情况,避免给医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且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退费手续,通常可能需要填写退费申请表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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