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首付只拿到收据是否能退款?


在购房过程中,交了首付却只拿到收据,是否能退款是许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下面从不同情况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购房合同的状态。如果已经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合同里会对退款的情形和条件作出规定。要是符合合同中约定的退款条件,比如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或者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购房者就有权依据合同要求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其退还首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要是没有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就需要看收据上的具体内容。如果收据上明确写着“定金”字样,按照法律规定,“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要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购房事宜,购房者则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收据上写的是“订金”“预付款”等,这种情况和“定金”有所不同。“订金”“预付款”一般不具有担保性质,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款。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退还所交款项。 总之,交了首付只拿到收据能否退款,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建议购房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先仔细查看相关的合同和收据内容,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