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还房时公摊面积太大能拒绝吗?


在拆迁还房过程中,当遇到公摊面积太大的情况,能否拒绝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从这条规定来看,拆迁还房是一种产权调换的方式,双方应该遵循公平、等价的原则。 接下来,关于公摊面积的问题。公摊面积是指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的数值再乘以每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通俗来讲,就是大家共同使用的部分所占的面积分摊到每套房子上。一般来说,在拆迁安置协议中,会对还房的相关情况进行约定,包括房屋的面积、户型等。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公摊面积的范围或者比例,而实际交付的还房公摊面积超出了约定范围,那么拆迁方就构成了违约。 如果遇到这种违约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是有权利拒绝接受还房的,并且可以要求拆迁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重新提供符合约定的房屋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中没有对公摊面积作出明确约定,那么情况就会相对复杂一些。此时,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一般来说,当地会有关于公摊面积合理范围的规定。如果实际公摊面积超出了当地规定的合理范围,被拆迁人也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要求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合同约定、当地政策、公平原则等,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拆迁还房时公摊面积太大是否可以拒绝,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拆迁安置协议的约定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如果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被拆迁人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