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我是女方,现在打算离婚,但是不清楚财产该怎么分配。我们有一套婚后买的房子,还有一些存款。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些财产会怎么划分,我能分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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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配方面,首先要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双方的协议来分割财产。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 比如,会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如果女方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义务,在财产分配时可能会适当予以照顾。另外,如果男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女方作为无过错方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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