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要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清楚我们名下的房产、存款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我们结婚后一起买了房,还有一些共同存款,另外他婚前有套房子。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财产分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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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在法律上主要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来处理。 首先来说夫妻个人财产,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嘱、赠与合同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配的,依旧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然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它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要是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分割房产时,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可能会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决定房屋归属,获得房屋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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