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时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上犯了难。我们有共同的房产、存款,还有一些个人名下的财产。我不知道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才合理合法,是平均分配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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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涉及到许多法律规定。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呢,是指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期间只属于一方的特定财产,比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他们商量好的方案来分。但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 在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会照顾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为抚养孩子需要更多的经济支持。对于女方,由于在社会和家庭中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情况,所以也会适当照顾。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而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仍然归该方所有。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在离婚时就还是属于购买方。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要先确定好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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