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申诉离婚?

我和伴侣感情破裂,想结束这段婚姻。但不太清楚申诉离婚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先准备什么材料,还是直接去法院?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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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申诉离婚,一般指的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申诉离婚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离婚诉讼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只要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其次是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1)离婚起诉状,需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分割财产、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事实与理由等内容。(2)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3)结婚证,用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4)如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5)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然后是具体的流程。第一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步,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第三步,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被告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第四步,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依法作出判决。 最后,判决结果。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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