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帮买社保该如何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段时间了,最近才发现公司一直没给我买社保。我挺担心之后的保障问题,也想知道公司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我就想了解下,公司没帮我买社保的话,应该怎么给我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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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没有帮员工购买社保时,员工是可以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首先我们要明确,社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获得补偿。一方面,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这意味着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员工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例如,若员工入职一年,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那么公司就需要为该员工补缴这一年的各项社保费用。 另一方面,如果因为公司未购买社保,给员工造成了实际损失,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比如,员工在工作期间生病,由于没有医保无法报销医疗费用,那么这部分原本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的费用,公司应当承担。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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