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但是交了社保是否需要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不过给我交了社保。我听说没签合同公司要赔偿员工,可又不确定。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公司到底需不需要给我赔偿呢?
展开


在没签劳动合同但交了社保的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进行赔偿。首先,我们要明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后,有一个月的“缓冲期”来签订书面合同。 如果超过这个时间仍未签订,就涉及到赔偿问题了。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次日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日为止,这段时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缴纳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义务。即使公司为员工缴纳了社保,但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不过,如果超过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虽不再支付双倍工资,但仍需补订书面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