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进行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段时间了,可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要是公司一直不签,会怎么赔偿我呢?是按什么标准来赔?具体的赔偿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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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情况如下: 首先是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是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应得工资计算,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都包含在内。比如说,你月工资5000元,工作了5个月没签合同,那公司就要额外支付你4个月的双倍工资,也就是20000元。 要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如果因为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可能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你工作了2年半,公司需支付你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不过,劳动者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需要注意仲裁时效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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