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段时间了,可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要是真没签的话,公司得怎么赔偿我啊?是赔一笔钱,还是有其他的赔偿方式呢?我就想搞清楚自己能得到哪些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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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情况如下: 首先是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从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是“宽限期”,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比如,你月工资5000元,工作了8个月没签合同,那从第二个月起,公司应支付你双倍工资,也就是多支付5000元×7个月 = 35000元。 其次,如果满一年还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此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意味着劳动关系相对长期稳定。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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