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如果上班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获得相应赔偿。 首先是双倍工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是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对应工资的双倍,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段内,最多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要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且,此时会被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如果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举例来说,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5个月,公司一直没签合同。那么他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如果他月工资是5000元,双倍工资赔偿就是5000×11 = 55000元。要是他此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工作超过一年,还能获得一个月工资5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影响赔偿,比如签署过空白或者单方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超过时效等情形,可能导致劳动者无法获得赔偿或难以获得赔偿。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一定期限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正常工资之外一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对劳动者权益有更多保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受到更多限制。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