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降工价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在探讨计件工资降工价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简单来说,它就像是一份“工作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等重要事项。工资则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计件工资就是工资的一种计算方式,根据劳动者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的作业量来计算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要降低计件工资的工价,必须和劳动者商量,并且达成一致意见,还要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擅自降低计件工资的工价,这就属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其中,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是适用该法的。而降低计件工资工价属于劳动报酬的变更,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擅自降低工价,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原来的工资标准和现在的工资变化情况。同时,劳动者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仲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