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规定?

我住在一个小区里,听说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但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知道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职责范围、运作规则这些方面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具体内容,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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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委会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民间组织。 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一般来说,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这些职责在《物业管理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 在运作规则方面,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等。此外,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档案,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决定等相关资料进行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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