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


公司不给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违法的。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如果公司不给劳动合同,赔偿情况分以下几种: 第一种情况,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者可以催促其补签,用人单位此时不需要赔偿。因为法律给了用人单位一个月的“宽限期”来签订合同。 第二种情况,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者除了催告其补签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赔偿。这里的双倍工资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到补签劳动合同前一日止,最多支付11个月。比如你3月1日入职,4月1日起公司就该与你签合同但没签,到12月31日才签,那公司就要支付你4月1日到12月31日共9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种情况,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用人单位未签订。这种情况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如果劳动者因为公司不给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宽限期:法律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时间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个月就是“宽限期” 。 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在相应时间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法律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