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诈骗是怎么量刑的?


伙同诈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共同犯罪中的诈骗罪情形。在共同犯罪里,各个犯罪人所起的作用和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所以量刑也会有所差异。 首先,对于主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诈骗罪中,如果是主犯,会按照诈骗的全部金额来确定量刑幅度。比如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对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对于从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从犯的量刑会比主犯轻。比如同样是参与了数额巨大的诈骗案件,主犯可能会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而从犯可能因为其作用较小,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甚至更轻。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会影响伙同诈骗的量刑。比如犯罪人的认罪态度,如果犯罪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还有立功表现,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诈骗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等也会在量刑时被考虑进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