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段时间了,但是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是要求赔偿的话,具体是怎么个赔偿法?是赔多少呢?有没有什么条件或者限制?希望能了解这方面详细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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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况如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从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一直到满一年,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比如,你的月工资是6000元,那么从第二个月起,单位要每月给你12000元,一共11个月,就是132000元。 要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一种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很重要。 不过,如果是劳动者的原因导致未签合同,比如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要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另外,劳动者需要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件、打卡考勤记录等等。而且,寻求赔偿具有时效性,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对劳动者来说工作稳定性更高。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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