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拒绝其探望孩子吗?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归我,前妻一直不支付抚养费。我很生气,就不想让她看孩子了。但又担心这样做不对,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我因为她不付抚养费而拒绝她探望孩子,这样做合不合法呢?
展开 view-more
  • #抚养费探望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是否可以拒绝其探望孩子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别了解抚养费和探望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其目的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基本生活需求。 而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从法律层面来看,抚养费的支付和探望权的行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就拒绝其探望孩子。不支付抚养费是违反抚养义务,而拒绝对方探望孩子则是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 如果遇到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强制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而对于探望权的行使,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探望过程中出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比如有虐待、暴力等行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对方的探望权。 综上所述,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不可以拒绝其探望孩子。双方应分别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保障孩子的权益和自身的合法权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