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显示非亲属但婚姻状况写已婚,还能再结婚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结婚”在法律上的含义。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当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显示已婚时,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以此作为初步判断当事人婚姻状态的依据。因为户口本是由公安机关制作和管理的重要户籍证明文件,上面的婚姻状况信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如果婚姻状况显示已婚,婚姻登记机关会认为当事人已经处于婚姻关系中。 然而,户口本上的信息有时可能存在错误或未及时更新的情况。比如,当事人可能已经离婚,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未变更;或者曾经存在虚假登记等情况。如果确实存在这些情况,当事人需要先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进行更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当事人可以携带能够证明自己实际婚姻状况的材料,如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等,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 只有当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更正为符合实际情况(如未婚、离异等)后,当事人才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与他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在户口本婚姻状况显示已婚的情况下强行与他人登记结婚,可能会构成重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定要确保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