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登记结婚有户口本和身份证是否可以?
我之前有过一段婚姻,现在打算再婚。我只准备了户口本和身份证,想问下凭这些去办理二婚登记结婚够不够,还需不需要其他的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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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二婚登记结婚仅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通常是不够的,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当前婚姻状况的材料。再婚者与初婚者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但婚姻登记机关需要了解当事人当前的婚姻状况,所以除了户口本和身份证外,还需要额外的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对于二婚者来说,“本人无配偶”的证明非常关键。 如果上一段婚姻是通过协议离婚结束的,需要提供离婚证;要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则要提供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这些材料是证明二婚者当前处于单身状态,具备再婚条件的重要依据。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会严格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以确保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只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所以,二婚者在准备登记结婚时,除了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一定不要忘记准备好能证明自己已结束上一段婚姻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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