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户口没迁走是否可以再婚?
我和前夫离婚了,但户口还在前夫家没迁走。我现在认识了新的对象,打算再婚,可不知道户口没迁走会不会影响我再婚登记。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再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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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没迁走是可以再婚的。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结婚登记的相关概念。结婚登记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它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标志。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里强调的是常住户口所在地,而并非要求户口必须处于一种特定的迁移状态。也就是说,户口是否迁走并不影响结婚登记的办理。 在实际操作中,只要离婚的男女双方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均无配偶,不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情况,并且在办理结婚登记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户口没迁走并不会对再婚登记产生实质性的阻碍。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审查的是双方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以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而不是户口的迁移状态。所以,即使离婚后户口还在前夫家没迁走,也完全可以与他人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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