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划分37分怎么进行赔偿?


当事故责任划分是37分时,赔偿的具体方式如下: 首先要明确,负主要责任的一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一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是基于实际损失来计算的,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害赔偿项目 。 赔偿会根据事故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差异: 如果事故双方都是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双方需互相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交强险额度不足以覆盖损失时,不足的部分按照7:3的比例分担。例如,甲乙两车发生事故,甲主责,乙次责,双方损失共5万元,交强险赔偿限额是2000元,那么交强险先赔完4000元后,剩余46000元,甲承担46000×70%=32200元,乙承担46000×30%=13800元。 要是事故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要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损失超过交强险额度的,不足部分也按7:3比例分担。 若事故双方都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所有损失直接按照7:3的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细节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在处理事故赔偿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来保障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