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税务注销后还可以开通吗?
我之前把营业执照的税务注销了,现在因为业务需要,想重新开通税务登记,不知道还能不能行。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流程,也担心注销后就不能再开通了,所以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还可以开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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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税务注销后是否还可以开通,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税务注销,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而税务登记则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如果营业执照税务注销后,原企业主体仍然存在,且符合相关的条件,是可以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比如,企业只是暂时停止经营而注销了税务,后续又打算恢复经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申请。一般来说,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像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然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流程去办理即可。 然而,如果企业在税务注销后,已经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企业主体已经不存在了,那就不能再以原企业的名义开通税务登记了。若想要继续经营,就需要重新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再按照新企业的流程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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