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时候被猥亵了,现在还能报警吗

我小时候曾遭遇过猥亵,这件事一直埋在我心里,这些年每每想起来都很难受。现在我长大了,想要为曾经的自己讨回公道,可又担心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报警。我想了解从法律层面来讲,这种情况报警是否可行,后续会有怎样的处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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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小时候被猥亵现在是可以报警的。首先要明确,猥亵指的是用性交以外方法对他人实施的淫秽行为,像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都属于猥亵手段。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表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会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所以,即使是小时候的事情,只要有证据能证明该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立案。 不过,这里还涉及到一个追诉时效的问题。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猥亵儿童罪一般情节是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间量刑,若超过五年可能不再追诉,但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起刑点为5年有期徒刑,这种情况要依据具体量刑对应的追诉时效来判断。 即便没有证据,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只是可能无法立案侦查。但去报案说明情况,说不定公安机关能通过专业手段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总之,勇敢报警是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 相关概念: 追诉时效: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猥亵:用性交以外方法对他人实施的淫秽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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