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处对象为由骗取他人钱财物是否可以报案?

我和一个人处对象,相处过程中对方找各种理由找我要钱,前前后后给了不少。现在我感觉自己可能被骗了,这种以处对象为由骗取我钱财物的情况,我能去报案吗?
展开 view-more
  • #恋爱诈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以处对象为由骗取他人钱财物是可以报案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以处对象为由骗取财物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虚构恋爱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另一方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且达到一定数额,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当发现自己可能遭遇这种诈骗行为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