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可以一起交吗?
我现在自己做小生意,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之前在家乡交了居民养老保险,现在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养老保险,不知道能不能两个一起交,这样以后养老金会不会多拿点,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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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从操作层面来说是可以一起缴纳的。不过,从实际意义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并不建议这样做。 居民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面向城乡居民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主要是具有本地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是为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针对不同类别的灵活就业人员推出的社保优惠政策。它主要针对没有固定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群。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也就是说,即使你同时缴纳了这两种保险,最终也只能享受一份养老金待遇,不能同时领取两份。所以,一起缴纳这两种保险,并不会让你在退休后获得更多的养老金,反而会造成资金的浪费。 因此,建议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更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进行缴纳。如果你的经济条件较好,收入相对稳定,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可能更适合你,因为它的养老金待遇通常相对较高;如果你的收入不稳定,经济条件一般,居民养老保险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它的缴费标准相对较低,压力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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