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能否要求公司补贴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我已经退休了,最近才发现之前工作的公司一直没给我交住房公积金。现在我想知道,我还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贴这部分没交的住房公积金呢?不太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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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是否能要求公司补贴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这是许多退休人员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职工的一项重要权益,公司有义务为在职职工按时、足额缴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同时,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法律规定来看,公司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即便职工退休了,仍然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退休人员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到投诉后,会对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会责令公司限期补缴。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时间跨度较长,相关证据难以收集等。因此,退休人员在投诉时,要尽可能提供能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收入等方面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退休后是可以要求公司补贴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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