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女儿外嫁能继承吗
我是个外嫁女,娘家在农村有宅基地。父母年纪大了,我担心以后宅基地的事。想知道像我这种外嫁的情况,能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呀?主要就是想弄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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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女儿外嫁能不能继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这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比如第九条提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而宅基地的使用权方面,虽然不能单独作为遗产来继承,但是可以随着房屋一同继承,这就是“房地一体”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女儿外嫁了,娘家宅基地上有房屋存在,那么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是可以继承房屋的,同时也就获得了房屋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房屋存续期间都能使用。 关于户籍问题,即便外嫁女是城镇户籍,同样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以及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不过,如果外嫁女在新居住地已经取得了宅基地,那原娘家的宅基地,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村集体收回。还有就是如果娘家的房屋灭失了,且没有重建等情况,那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也会被村集体收回。 相关法律规定还有,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相关概念: 房地一体原则:简单说就是房屋和房屋下面的宅基地是绑定在一起的关系,不能把它们分开来处理,继承房屋就相当于继承了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能在上面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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