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红本丢了是否可以补办?
我家农村宅基地的红本不小心弄丢了,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红本丢了还能不能补,补办的话需要什么流程和条件,会不会很麻烦?担心影响到宅基地相关权益,想问问专业人士到底能不能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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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红本通常指的是宅基地使用权证,它是证明农民对宅基地拥有合法使用权的重要凭证。当这个证书丢失后,是可以进行补办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宅基地使用权证丢失补办属于更正登记的范畴,因此适用该条例。同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补办宅基地使用权证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宅基地使用权人要到当地的国土资源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补办申请,说明证书丢失的情况。然后,需要在相关媒体或不动产登记机构指定的网站上发布遗失声明,声明原宅基地使用权证作废。通常声明期限为15个工作日。在声明期过后,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审批文件等,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补发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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