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用工合同后能否随意降薪?
我和公司签订了用工合同,本来工资挺稳定的。但最近公司说要给我降薪,也没说具体原因。我就想问问,公司在和我签了合同之后,能这么随意地给我降薪吗?这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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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用工合同后,公司不可以随意降薪。这涉及到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问题。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工资待遇是其中重要的条款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工资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要进行调整,必须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要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从法律角度来看,随意降薪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这种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合同约定。 如果用人单位随意降薪,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签订用工合同后,用人单位不能随意降薪。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工资待遇。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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