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犯和继续犯有什么区别?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看到连续犯和继续犯这两个概念,有点搞不清楚它们的区别。我想知道在实际的法律案例中,怎么去区分这两种犯罪形态呢?它们各自的特征和判定标准是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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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和继续犯是刑法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而继续犯也叫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在行为个数方面,连续犯是多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比如,甲在一周内连续三次入室盗窃,每次盗窃行为都是独立的,这就属于连续犯。而继续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例如,乙非法拘禁他人,从开始拘禁到结束拘禁,这是一个持续的行为,属于继续犯。 从行为与不法状态的关系来看,连续犯的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不是同时继续的。每次犯罪行为结束后,不法状态可能依然存在,但犯罪行为本身是间断的。就像上述甲的盗窃行为,每次盗窃完成后,财物处于被盗的不法状态,但盗窃行为本身是分开的。而继续犯的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则是同时处于继续状态。如乙非法拘禁他人期间,拘禁行为和他人被限制自由的不法状态是同时持续的。 在犯罪时间上,连续犯的数个行为之间具有时间上的间隔性。甲三次入室盗窃,每次盗窃之间有时间间隔。继续犯的犯罪行为在时间上是不间断的,持续一段时间。乙非法拘禁他人,这个行为是持续不断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连续犯,通常按照一罪从重处罚;对于继续犯,也是按照一罪论处,但处罚时会考虑其持续时间等因素。所以,正确区分连续犯和继续犯,对于准确认定犯罪和适用刑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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