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犯与继续犯的区别究竟是怎样的?
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碰到了连续犯和继续犯这两个概念,感觉有点混淆。不太清楚它们具体在哪些方面存在区别,比如行为表现、时间特征等。希望能得到一个清晰易懂的解释,帮助我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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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与继续犯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行为数量方面**: 继续犯实际上只有一个行为。例如非法拘禁罪,从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开始,到恢复他人人身自由为止,这整个过程是一个持续不间断的行为。而连续犯则有多个行为。比如,某人多次入室盗窃,每次盗窃行为相对独立,构成多个行为。 **行为连续性方面**: 继续犯的行为虽然会持续一定的时间,但在这个过程中是不间断的。还是以非法拘禁为例,在非法拘禁的这段时间里,拘禁行为一直持续,没有中断。连续犯的数个行为之间虽然也持续一定的时间,但数行为之间是有间断性的。就像多次盗窃的情况,每次盗窃完成后,到下一次盗窃之间会有时间间隔。 **主观故意方面**: 继续犯主观上具有对于一个犯罪行为的故意,是为了达到其特定的犯罪目的。连续犯则是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比如连续盗窃的人,主观上有多次实施盗窃获取财物的故意。 **侵害客体和对象方面**: 继续犯是持续地侵害同一个客体,且犯罪对象相对固定。例如绑架罪,侵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对象就是被绑架的人。连续犯虽然触犯同一罪名,但在犯罪对象上没有严格要求必须是同一个。例如多次盗窃,盗窃的对象可以是不同人家的财物。 **追诉时效计算方面**: 继续犯从犯罪之日起予以追诉,如果犯罪行为表现出连续或持续的现象,追诉时限应该自犯罪行为结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对于连续犯,追诉时效一般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中,对于不同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处罚都有具体条款,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依据这些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是连续犯还是继续犯,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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