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否有立案费?
我打算去法院打官司,但是不太清楚在立案的时候需不需要缴纳费用。如果要交,交多少、怎么交我也不了解。我想知道打官司到底有没有立案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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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通常是有立案费的,这里所说的立案费在法律上被称为案件受理费,它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以及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不同类型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的交纳标准也有所不同。比如财产案件,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而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则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像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无需交纳案件受理费。例如,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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