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患者可以监外执行吗?
我有个朋友(其实是我自己)因犯罪被判刑了,但我患有精神分裂症,病情发作起来自己都控制不了。我现在在监狱里,担心自己的病情会影响服刑,也怕对其他犯人造成伤害。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有精神分裂症的情况,能不能申请监外执行啊?
展开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对于精神分裂患者能否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精神分裂症属于严重的精神类疾病,如果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确认该患者的精神分裂症病情严重到符合保外就医的标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那么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不过,如果精神分裂患者在发病时具有暴力倾向,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或者存在自伤自残等情况,一般是不能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的。同时,整个申请监外执行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提出申请、医学鉴定、审核批准等环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